挨家挨户的征集#
2011年5月27日,市议会通过了第060号法令,该法令建立了规范住宅上门征集的许可证制度。纽约市规范上门招揽的目标是帮助保护居民在其住所内的安全和隐私。如果您在法令通过时已在禁止征集名单上注册,您的名字可能会在名单上过期。根据该条例,居民只会在名单上呆两年,然后需要重新注册。如果您目前在“禁止招募”列表中,并且您使用电子邮件地址进行了注册,您将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提醒您的姓名即将过期,并提供一个重新注册该列表的链接。
该条例的修订已于2013年1月15日由理事会通过,并于2013年1月25日生效。
- 授权财务干事暂停颁发徽章和/或许可证。
- 要求那些监督律师的人完成犯罪背景调查。
- 纳入更明确规定的正当程序要求。
- 将必要的犯罪背景调查限制在许可证申请前的十(10)年内。
- 取消了销售税保证金的要求。
- 增加了一项规定,要求五十(50)美元的徽章押金,在徽章期限届满或撤销或自愿放弃时予以退还。
- 增加了一项规定,允许多户住宅单位(如公寓)的居民在其个人住宅入口处或附近张贴禁止招揽的标志。多户住宅单位不得为所有居民张贴标志。
关键条款的的法律#
- 做上门推销的公司必须先向伦敦金融城申请并获得许可证,然后才能在伦敦市内进行上门推销。
- 个别律师将被要求完成一份犯罪记录检查。
- 获准律师必须佩戴带照片的身份牌。
- 征集时间限制在上午9点到日落之间。
- 所有上门招揽,无论是商业的还是非商业的,都被张贴在住所的“禁止侵入”或“禁止招揽”的标志所禁止。
- 通过加入该市的“禁止征求”名单,可以禁止住宅内的商业征求
- 非商业募捐不受管制。根据法律规定,非商业募捐活动包括宗教和政治联系,为学校和其他免税组织筹集资金,以及出售报纸和杂志订阅。